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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中哈药典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药品标准交流与合作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时间:2017-05-23 16:17:23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秉承“合作共赢、平衡发展、共同安全”的国际合作理念。经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药典委员会协商,我委将于2017年6月8~9日在新疆举办“第一届中哈药典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药品标准交流与合作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以推动药品和药品标准国际化为导向,提升我国药品安全和质量保障水平为核心,全面推进新形势下药品监管国际合作战略实施为目的,为中哈两国药品标准工作者搭建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药品标准互认的务实性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研讨会将主要针对药品标准的发展趋势与动态、中国药品及进口药材注册管理、中国医药进出口现状及发展、维药及哈药研究现状等进行专题报告。届时还将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院士委员和资深专家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8~9日,6月7日报到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江宁酒店(江宁宾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边境合作区5188号,电话:0999-8358666)。

      二、报名方式

      本次会议拟采取由各省、区、市药品检验所(院)负责统一组团的方式报名参加,亦可自行报名参加。参会人员主要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的代表,药品检验、科研、教学、监管等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并请通过药典委“培训/会议报名系统”报名。网址如下:train.chp.org.cn

      三、其他事宜

      (一)会议每人收取注册费1000元/人,费用包括6月8日午、晚餐、9日午餐及会议资料。参会代表的住宿、交通等其它费用自理。

      (二)对本次会议相关议题有意进行深入探讨的参会各方,亦可向会议主办方提出意向,组委会将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会议咨询:尚悦

      电话:010-67079578

      传真:010-67152769

      电邮:shangyue@chp.org.cn

      (二)会务咨询:张军、张文思

      电话:010-67079583;15292778755

      传真:010-67165370

      电邮:zhangjun@chp.org.cn

      (三)报名系统咨询:朱宁生、唐力新

      电话:010-67079572;67079623

      传真:010-67135370;67110232


    通知原文.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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