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制定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法通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法通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琰
电话:010-67079595
电子邮箱:caoyan@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时间:2021-10-26 0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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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拟制定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法通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法通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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