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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勘误感冒灵胶囊药品标准相关内容的函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时间:2015-03-19 16:07:35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感冒灵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096)为试行标准转正品种,批件号为(2014)国药标字Z-1121号,标准编号为WS3-B-2631-97-5。经我委核查,药品标准中【含量测定】项相关内容有误:
    马来酸氯苯那敏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0μl更正为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μl
    咖啡因检测波长为262nm更正为检测波长为280nm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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