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科学先进  ◇  实用规范
公开公正  ◇  优质高效

关于勘误“醒脑库克亚片”标准中相关内容的函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时间:2015-02-11 09:45:39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醒脑库克亚片为中药试行标准转正品种,批件号为(2014)国药标字Z-0118标准号为WS-BW-020298-1。经我委核查,标准中【鉴别】(3)项相关内容有误:
    芦荟对照品应更正为:芦荟苷对照品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西安仁仁药业有限公司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


科学制定药品标准 ◇ 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首 页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版权所有:国家药典委员会    京ICP备0501674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299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