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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勘误“清瘟解毒片”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时间:2015-02-11 09:43:33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清瘟解毒片”(标准编号为WS3-B-0426-90-2)为中药增规转正品种。经我委核对,该标准中【鉴别】(2)项下“再去芍药苷对照品,加乙醇……”应更正为“再取芍药苷对照品,加乙醇……”。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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