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乃近”的现行标准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经我委核实,该标准正文中关于化学名称的表述“本品为[(1,5-二甲基-2-苯基-3-氧代-2,2-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一水合物。……”有误,现更正为:“本品为[(1,5-二甲基-2-苯基-3-氧代-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一水合物。……”。
特此勘误。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检验院(所),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司、药品监督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