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历筛选合格的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国家药典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我委对应聘报名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有57位应聘报名人员的简历筛选合格,可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环节。现将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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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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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筛选合格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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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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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标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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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平、王俪洁、王 笛、王 超、左 雪、
艾汝经、申明睿、江丽娟、刘 艺、刘 敏、
刘博譞、李飞飞、李艳杰、吴丽真、余盛贤、
肖 慧、张 彬、张 婷、张 蕾、杨 燕、
郑 琦、赵 博、赵瑜君、赵静雪、晏仁义、
陶佳颐、谢 帆、温瑞卿、靳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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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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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药标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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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祁、王 丽、王克栈、白 冰、吕 鹏、
任恒春、刘春艳、刘柏东、刘 彦、李叶桓、
吴东应、林 琳、张 娜、杨 柳、杨雪燕、
岳志华、查光玥、武明芬、侯艳艳、赵珊珊、
贾 君、夏 雨、徐黎颖、袭辰辰、韩 蓓、
董翘巧、董瑞娟、黎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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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环节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办法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参加面试环节的应聘报名人员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的要求,考虑到这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环节的人数比较多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参加面试环节的应聘报名人员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为5:1。参加面试的具体名单将依据应聘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取。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7079516 010-67079517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6:30)
特此公告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