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返回首页 | ||
|
1《中国药品标准》设立的栏目有:综述、论著、标准管理与法规、标准论坛、实验与研究、辅料与包装、标准与临床、专家访谈、标准发布、国处药典信息。 2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并声明未一稿两投。 3来稿力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文句通顺。论著文稿一般勿超过5000字(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图表及参考文献);综述文稿一般勿超过8000字(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 4文稿只需一份,并附软盘一张,要求用A4纸单面打印,应由作者校阅无误后方可投寄。 5题目:应简明、确切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用副题,不超过30字。须有与中文题目一致的英文题目,字母一律大写。 6作者及作者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不宜超过8人,作者下方在圆括号内写明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并用空一格间隔开;作者的工作单位不同时在姓名右上角和工作单位左上角用①或……等序号注明。作者姓名采用汉语拼音,姓和名的第一字母大写,双名和复姓间连号。 7摘要和关键词:论著、实验与研究、标准与临床等类文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文一般不超过200字。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一致,英文摘要和英文题目,作者的汉语拼音以及英文工作单位一起放在参考文献之后。摘要请采用结构式,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部分,(1)目的:研究、研制、调查的目的、缘由、范围和重要性等。(2)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论、材料、方法、条件、程序等。(3)结果:实验研究结果,数据、效果、性能等。(4)结论:简要结果分析、比较、评价、应用建议等。中英文关键词一般2~6个,放在摘要之后,应从文题、摘要中选取与正文中心问题有关的必要词,可参阅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和北京图书馆的《汉语主题词表》和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科学出版社)。英文关键词应与最近一年的(MeSH)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情报研究所编著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MeSHAALL)相一致。各关键词之间空一格间隔开。 8中文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和原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为准。国外新药名称用国际非专利药品名(|NN),试剂和主要仪器应注明来源和规格;动物应注明品种、来源、合格证、性别、体重。 9表和图:力求少而精,凡用文字能够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而用三道线表。表和图要有序号,用绘图墨水在绘图纸上绘制,图中线、文字、数字务求清晰。 10数字:作为量词(包括比率、时间等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序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习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只能用汉字,如应写成:十二指肠、三叉神经、十滴水、二倍体等。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六;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正月初五、丙寅年十月十五日等。不定量词一律用汉字,如任何一个病人、3d为一个疗程等。试验应写出病人数、动物数或观察数(n)。结果最好写出测量值,勿只写%。平均数皆应伴以标准差(s),不用标准误(SE)。数字的增加可用倍数表示;数字的减少只能用分数或%表示,例如:增加1倍,减少四分之一或减少25%。年份应写出全数不得省略,例如:“1998年”不能写成“98”年。1990—1997年不能写作1990年~97年。避免使用因时间推移而被误解的词,例如:“今年”、“上月”等,而应采用具体日期(月日宜采用两位数)。有效数字:实验测得的数据不能超过其测量仪器的精确度。任何一个数据只允许最后一位数字有误差,前面的数字不应有误差。在一组中的x+s,应考虑到个体差异,一般以s的1/3来确定位数,例如4219.8g±s477.3g,s的1/3超过100g,平均数波动在百位数,故应写成4.2kg±s0.4kg;又如7.7cm±s0.21cm,s的1/3为0.07cm,达小数点后第二位,因此平均数也应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即7.70cm±s0.21cm。末尾数字小于5则舍,大于5则进,若恰等于5,则前一位数遇奇数则进,逢偶数(包括“0”)则舍。显著性结果以三档表示,即: ·P<0.05,#P<0.01,△P<0.001。
__ 12参考文献:应引用公开发表的期刊、书籍。参考文献应按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格式如下: 〔期刊〕作者人数在3人以内全列入,3人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等”。作者.题目.刊名.年.卷.(期).起止页。 例:秦伯益.近年来我国阿片类戒毒药物的研究进展.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1996.6:98~101〔书籍〕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点:出版单位,年.起止页。 例:蔡志基.临床药物学.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药典〕药典名称.版次.卷和部.年.页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二部 2000;60 13编辑部收到稿件后即行编号给作者回执,需请作者修改的文稿寄回作者,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按时将修改稿连同原稿,修稿意见单一起用挂号信寄回编辑部。如6个月内作者未收到刊用通知,可自行处理,文稿不退。 14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但本刊有权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15凡被刊用稿件,按有关规定付作者稿酬;并赠第一作者当期杂志一册。 16来稿请寄: 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中国药品标准杂志社编辑部邮政编码:100061 电 话:(010)67157648 67157647 传 真:(010)67157648
|
|
版权所有:国家药典委员会 |